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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严重

6月20日,卫生部通报2003年以来重大食物中毒事件116起,中毒3643人,死亡89人; 6月22日,银川市高台寺幼儿园272名儿童食物中毒; 7月2日,广东省质监局公布了11种不合格饮用水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瓶(桶)装饮用水抽检合格率仅为 61.68%; 7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肉类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 包括熏煮香肠、熏煮火腿、酱卤类肉制品、腌腊制品、中式香肠等五类肉制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 7月9日,贵定县洛北乡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村民们在吃了当地一位教师家办的“满月酒”后,陆续发生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 中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案例约为2-4万人,但这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可见,食品不安全、不合格现象较为严重。而从二恶英乳粉事件、 葡萄酒事件、雪印牛乳污染事件到疯牛病、口蹄疫等等,我们可以看出, 食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增长之快、 危害之大已成为影响食品工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聚焦“QS认证” 针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质量监督系统每年对近70 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每年对30 万余批次进出口食品进行检验。从近几年监督检验检疫的情况看, 目前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食品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 主要有生物性污染,如食物的霉变;化学性污染,如食品中农药、激素、兽药的残留, 重金属超标等。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食品的化学污染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很可能成为21世纪的重点食品污染问题。 二是食品工业新技术所带来的问题。如食品添加剂的研制和大量使用、转基因食品的开发等等。 这些食品工业新技术多数来自化工、生物等生产技术领域。 采用这些技术生产加工出来的食品对人体有什么影响,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 不断发展的食品生产加工技术会不断带来新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是食品标识滥用的问题。如伪造食品标识,夸大食品标识展示的信息, 用虚夸的方法展示食品本不具有的功能或成分, 进口食品只有外文标识致使消费者无法辨认等。 现在,国家正推行“QS”认证即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取自英文 QualitySafety。规定2003年8月1日,凡未通过“QS”认证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此外,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陆续对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茶叶、饮料等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随着“QS”认证走上前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也豁然“出炉”。 从源头抓起的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即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工艺流程、 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准生产。 二是强制检验,即对拟出厂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进行强制性的检验。 对于具备食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自行检验; 对于不具备食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食品不准出厂。 厂是加贴市场准入标识, 经检验合格即将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由生产企业加印或加贴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使消费者可以识别。 “QS”认证具有强制性,目前全国已有1323家米、面、油、酱油、 醋的生产企业获得了“QS”身份。各个省市也先后行动起来,广东、安徽、江苏、甘肃等各省都先后宣布: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这样, 老百姓买东西“货比三家的情况”要发生变化──买蔬菜首选无公害;买油、米、酱、醋等也要考察其是否够“格”。 “认证”在引领人们的消费时尚。在北京的很多食品超市里, 那些有品牌的无公害蔬菜及有机食品深受购物者青睐, 一些超市甚至把无公害蔬菜的授权销售证书摆在显眼的位置。 一位食品超市的负责人说, 超市里蔬菜类每天卖得最快的都是那些无公害蔬菜,很多顾客是非无公害蔬菜不要,而且菜价越高,卖得越快。 比如一种10元/包的无公害西红柿,每天补两次货还不够。而对于米、面、酱、醋、油以及一些时令食品,看“证”购物正成为老百姓消费的新趋势。 食品超市的售货员说,现在,人们购物不仅仔细察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地等,更多的还要看产品是否能过国家必要的认证。而且, 消费者还经常询问那些认证的“来头”或是“含金量”。比如中秋节的月饼, 如果没有贴上质检部门或卫生部门的月饼专用标志,即便是名牌月饼, 也很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 但是,食品认证的种类越来越多, 其中包括消费者青睐和信任的国际质量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还有的就是诸如某某学会推荐、某某学会认证等。“授权”单位也是五花八门, 有的认证单位或部门消费者鲜有耳闻,面对林林总总的食品认证, 百姓们有时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准入制”的限制 食品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加强对食品加工及销售企业的监管和监督尤为重要。但时下“准入制”在监管环节存在某些不足, 故其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人忧虑。 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在许多发达国家已普遍推行, 其基本内容是从生产必备条件抓起,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质量。相对于那些发达国家, 我国与市场准入制相配套的法规尚不健全, 尤其是食品从制作到销售多头管理的现状,是“准入制”运作起来的最大限制。 比如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对待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往往是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和“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只是罚款了事, “情节严重的”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 而那些卫生状况极差的食品生产企业,往往无证可吊,只能以罚代管。 就目前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和处罚来看,往往是那些造成影响、酿出命案的企业, 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才得到追究。 可见,立法滞后、执法偏软, 是食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的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成为“准入制”充分发挥作用的限制。 “准入制”监管对象也存在大面积盲区。据官方调查, 目前我国食品加工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生产就占了近一半,而实际比例肯定还要高。 “准入制”对从事食品生产的大型企业这样的“正规军”固然有效, 可对那些“散兵游勇”却无计可施。 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任务的落实,也将遇到上述同类问题。 众多或明或暗的生产企业几乎分布在城市各地, 尤其是躲在城乡结合部的那些专门从事造假的“地下工厂”, 他们所生产的“名牌食品”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他们因低成本运作而带来的“市场优势”更不可低估, 产品的售价自然受商家的“青睐”。 建设性的观点 面对制度的一些漏洞,怎么办?建设性的意见是先从堵塞立法漏洞开始,完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然后,强化监管队伍,做到违法必究。 最重要的则是缩小正规企业产品与不法产品的价格差,这才是真正的出路。 最根本的出路还在于政府、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具体做法建议为:(一)加强完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制度, 强化政府监管力度。(二)要不断完善企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监督的引导和培育。 企业是保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采用中国名牌、国家产品免检、 原产地地域保护等扶优扶强的措施,引导企业自觉提高食品质量。 (三)重视和支持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宣传、 讲座等手段努力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卫生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对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质量公告、新闻发布等手段对质量好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大力宣传, 对存在质量卫生安全问题的食品及其企业进行曝光。通过政府、消费者、 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有效的监督。 (四)要加强法律建设。首先要做到有法必依。 目前与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有关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商检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的法规、 规章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 这些构成了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法制基础。 (五)应加强食品质检网络和食品质检队伍的建设。目前,在质检总局系统,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381个地(市、州)以及绝大部分县及县级市都建立了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 全国各个进出口口岸均建立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各级质检机构达5,000余个,全国质检系统从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人员有10多万人,但素质有待提高。 不论怎样,政府正在对食品业扬起手术刀, 手术的成功既在于不要失血过多,也在于手术的技巧。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 中国食品业正走向强大与健康。
   
 
[信息录入日期] 200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