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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鄞州区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今年着力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全面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责任体系建设。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落实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分管工贸副镇(乡)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在镇(乡)、街道工贸办公室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专管员。区政府与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区政府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鄞州区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二是监管体系建设。区和镇(乡)、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负责,建立办公室、专家咨询组、群众监督组等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明确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和责任。对现做现卖、前店后厂、无证无照等职责交叉的问题,由政府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极力消除监管盲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划分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 三是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去年在蔬菜、肉类及豆类制品三个行业的8家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今年依托行业协会,在雪菜等一些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制定鄞州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诚信承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档案和监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实行信用分级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鄞州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利用和发布;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四是标准化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至今已制订农产品标准52项,通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3个,面积23万亩;绿色食品4只,面积2.1万亩;有机食品4只,面积5.48万元。区政府印发《鄞州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食品检测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一中心”(区食品检测中心)、“三覆盖”(在镇(乡)以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屠宰场建立检测室,实现全覆盖)、“五统一”(统一制定和下达抽检计划,统一检测项目和标准,统一核拨和监督使用检测经费,统一利用和发布检测信息,统一配置检测资源)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五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鄞州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鄞州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各主要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成立鄞州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建立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体系;成立了鄞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专家咨询组;对分布在各镇(乡)、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的近30名应急工作联络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具体内容、程序等知识培训;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锻炼了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政府决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部门协调的能力。 六是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制定《鄞州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运用“七个一”形式,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七个一”即:“一栏”,在每个社区和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卡”,向每户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监督联系卡,公开食品违法案件举报电话;“一书”,向每户居民发放《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一讲”,深入社区、农村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一播”,每半个月一期在鄞州电视台播出食品药品安全报告;“一站”,开通鄞州食品安全监管网站,向公众提供服务平台;“一教”,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向15万名中小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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