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