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动物产品安全的执法工作。
2、研究和制订畜禽养殖、饲料、兽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发展。
3、负责饲料、兽药、种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
4、负责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组织的管理;
5、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6、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动物防疫和疫病的扑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