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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创建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富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富委办[2009]53号)精神,决定对2009年度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富委办[2009]53号《富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确定本次考核内容。具体评分内容详见富食安办〔2009〕8号《富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二、考核时间:12月23日-25日。
三、考核方式
1、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表附后),并在此基础上在12月22日前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和相关台帐,。
2、由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分三组对乡镇(街道)考核。分组考核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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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人员 |
12月23日 |
12月24日 |
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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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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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凌晓祥等。 |
新登镇 |
渌渚镇 |
里山镇 |
常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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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潘朝宏等。 |
常安镇 |
场口镇 |
万市镇 |
洞桥镇 |
春建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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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许永祥等。 |
东洲街道 |
春江街道 |
永昌镇 |
胥口镇 |
受降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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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富春街道、大源镇、上官乡、龙门镇因在考核前快速检测工作站未正常运行,按考核要求不列入09年度被考评对象。
3、考核方法:一听二看三查。即听汇报;看台账;检查基地、农资店、快速检测站、农贸市场。
请各有关乡镇、街道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富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六
附件:《富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