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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技服务站,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在5月1日至10月31日举行,为确保世博会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根据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农质发[2010]6号)、《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浙海渔业[2010]7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农业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完成普查。请各乡镇、街道农技服务站在4月上旬前对本辖区的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基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供沪(重点是竹笋)生产基地及进杭州市场的基地情况,在4月9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见附件)同时上报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人 张勤锋,电话:61773981),各乡镇、街道若排查后无供沪进杭基地,也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局汇总后按要求将于4月10日上报杭州市农业局。
(二)确定好监管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将逐一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人员由农业局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共同担任,做到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100%落实监管联系人。监管联系人与对应基地名单汇制成表格后由我局在4月13日上报至杭州市农业局。
(三)现场监督指导。在摸清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情况的同时,由局质监科及相关技术人员会同乡镇监管人员对所有基地逐一进行现场指导,做到100%到点。对现场指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该项工作于4月25日前开展到位。
(四)开展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服务。按省厅(局)要求,落实“五有一追溯”制度,在生产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指导与服务,对所有供沪进杭的蔬菜、生猪、家禽和水产品基地100%实行产地准出管理情况检查。每次现场指导服务与检查情况有记录并留存备查。
(五)签订质量承诺书。根据排查汇总表,我局将在4月25日前完成对供沪进杭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签订“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工作,明确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种养殖基地100%承诺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与生产责任主体各执一份备查。
(六)实施可追溯管理。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供沪进杭基地要加强可追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农产品100%实现可追溯。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指导基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做好出具规范的产地证明工作,畜牧检疫人员要按《动物防疫法》要求,对畜产品做到每批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七)开展监督抽检。在开展定点定人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供沪的每一批待上市农产品在生产业主进行快速定性检测的基础上,我局将开展监督抽检,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做到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监督抽检到位率达100%。
4月17日开始,杭州市局和我局将根据普查汇总表,对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水产品等农产品,按采收预计日期,开展专项监测。
(八)开展教育培训。4月底前,我局将组织开展对供沪进杭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定点监管人的培训班,做到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负责人100%接受培训。
(九)组织执法行动。结合“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六项行动,对本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市场和供沪进杭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的经常性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控制危害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又是世博会之年,各单位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供沪进杭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 安全 通知
抄 送:杭州市农业局,市府办、市食安委,王小丁同志
富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印发
附件:
富阳市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调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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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种养殖基地 |
产品 |
规模(亩) |
产品销售市场
(沪或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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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情况 |
预计供应量(吨) |
基地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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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富阳常安杏梅坞蔬菜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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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瓜 |
300 |
杭 |
无公害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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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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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调查对象:供沪进杭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合作社、大户),不重复计算。
2.认证情况: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三品“或其他如地理标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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