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富阳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
发布时间:2010-04-08   点击率:3104
  

关于印发《富阳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技服务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富阳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关问题与建议,请与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张勤锋,电话(传真):61773981

附件:1、富阳市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整治活动信息编制提纲

3、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  整治方案  通知

  送: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杭州市农业局,市食安委

富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47日印发

富阳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根据省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2010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六项专项整治行动。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世博会”期间本市产农产品安全,杜绝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杜绝在蔬菜、食用菌等种植业产品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有毒有害原辅料和非法添加剂的行为,限制在蔬菜上使用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等易引起残留超标的农药。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建立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五有一追溯”要求(“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和能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要求)。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推广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三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五有一追溯”要求,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四是组织对整治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并适时通报。

3、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农药产品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等为整治重点;种植业产品主要以蔬菜和食用菌为整治重点对象。蔬菜着重整治禁限用农药及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食用菌着重整治石蜡、荧光剂、消毒剂以及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重点单位:蔬菜、食用菌等规模种植大户、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此项整治由富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种植业产品的检测抽检;蔬菜站、水果站、茶叶站、粮油站分别负责相关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植保站负责替代农药的筛选和推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预警。

(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铅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确保世博会期间不发生重大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主要任务。

一是落实好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和监管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格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现场审核与监督管理,严格饲料生产的准入,规范饲料生产企业管理,提高饲料生产企业档次和水平。以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为契机,对所有持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督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重点加强对蛋白原料的监控,防止三聚氰胺、苏丹红等可能危害饲料质量安全的物质流入生产环节。三是开展饲料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四是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户)“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重点违禁药物监督抽检,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养殖户普法宣传和教育。五是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六是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和执法能力。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鱼粉、酵母粉等蛋白饲料,养殖场自配料。

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曾在饲料中检出违禁添加物的饲料企业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市畜牧兽医局负责行政监管与服务、饲料质量安全检测等。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全市生产企业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禁用药物残留检出占不合格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兽药GMP整改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兽药GMP后续监管,规范兽药生产秩序,保证兽药质量;二是以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为契机,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人员素质,规范兽药经营管理,杜绝经营禁用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行为;三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禁用药物、喹诺酮和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以及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质量安全监测批次任务四是以“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为抓手,强化兽药市场整治,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五是加强兽药质量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的监督监测,提升监管手段。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充分发挥禁用药物监测点的作用及监测的预警功能,全面掌握相关产品质量信息和动态,做好实时监控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用药物,假劣兽药(产品见2009年以来兽药质量通报),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兽药标签不规范产品,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畜禽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重点单位全市畜禽养殖场(重点为供沪进杭养殖基地),兽药生产企业。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与兽药抽检、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检查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两证一单”, 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坚决打击非法添加、无证收购、无证单运输等非法行为,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秩序。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落实《浙江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强化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制度,坚持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月2次现场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督导奶站严格投入品管理、完善生产、销售记录档案,进一步落实好产品留样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三是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在执行实施2010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基础上,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为重点,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至少一次质量安全飞行抽检,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结合奶牛良种补贴、后备母牛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奶站规范化水平,提高奶农和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生鲜乳。

重点单位:东洲街道两个生鲜乳奶牛场(收购站)。

畜牧兽医局负责奶牛场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鲜奶质量检测抽样,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采取暗访,交叉和集中力量检查等方式,查处假劣农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农业投入品抽检覆盖率,依法及时公布抽样结果。四、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继续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价,推动农资城信建设。五、是继续抓好小农资整规工作,提升小农资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上半年完成全市小农资整规验收工作,完成整规目标。

3、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种子主要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着重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部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和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肥料着重查处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整治工作按(二)、(三)项中的要求进行。农机着重联合相关部门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质量监督力度。

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

此项工作具体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机科、土肥站、植保站、种子站等配合。

()初级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以辖区内水产养殖、种苗生产等为重点环节,以水产养殖规范用药为主要内容,采取宣传、培训、整改、查处相结合的手段,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止初级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渔药等投入品行为,进一步提高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水产品消费安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在养殖生产环节和苗种繁育的使用得到有效禁止;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生产领域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

2、主要任务。一是以无公害养殖基地、水产养殖示范园区(场)、网箱养殖场、水产种苗生产单位和获得“浙江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得过”称号的中小养殖生产者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和水产种苗生产专项整治。二是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管理,规范水产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严查水产种苗、渔用饲料等水产投入品质量安全。三是深入开展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基本掌握重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增强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四是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兽药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初级水产品生产者生产操作行为,提升水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自控能力。

3、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大宗消费水产品和已获证无公害水产品。

重点单位:苗种生产单位、网箱养殖场、规模养殖单位。

    市渔政管理所负责水产品行政监管、检测抽样、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水产服务站负责水产种苗及生产质量安全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质监科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

二、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1-3月)

研制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并对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10月)

一是组织产地检查,加强标准化生产。

1、全市开展对0908两年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的专项检查,按对应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与管理要求,一项一项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必须对检查过程进行双方确认并存档备查,其中杭州市局对我市直接检查的比例占30%

2、对没有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产地,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要进一步开展面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并指导他们申请认定。

3、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产地准出管理。

4、对各业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和各级监管人员检查结果纳入各类生产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强化监测预警功效。

1、按产出时期分别对蔬菜、生猪、水果、水产品、茶叶等主导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

2、对供沪进杭农产品产地实行准出监测。

3、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

4、对农业投入品常用产品进行监测。

5、对监测结果所发现的问题产品发布质量安全预警快报

三是开展追溯评定与督查,推进产地准出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按产品生产季节进行追溯管理效果的评定与工作进程督查。

四是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促进整治效果。广泛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禁限用药物清查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研制推进政策,保障监管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切实执行杭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富阳市“三位一体”体系建设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政策,强化职能,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六是强化宣传指导,培育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药物危害,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良好氛围。

(三)验收总结阶段(11 -12月)

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和省厅、杭州局整治行动统一安排,全面总结2009-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三、按照省农业厅、杭州市农业局的安排,开展“助世博、保安全”等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治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监科,具体负责协调整治日常工作,每个专项明确牵头单位及联系人员

(二)加强协调配合

局内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商务、工商、质检、供销等部门沟通,争取支持配合,强化措施落实,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加强宣传引导

各个专项活动相关单位及联系人员,从4月开始每月8日、23日前,按附件2(或者以富阳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信息表”形式,表格另附)的信息报送提纲或表格形式定期将整治工作情况向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勤锋送报整治工作情况,68日前和11月底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整治总结;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313)由局执法大队直报杭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同时报张勤锋备份)。

各相关单位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后由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定期向杭州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质监处,联系人:王卉,联系电话(传真):87074590〕和各牵头单位(一、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杭州市农业局执法支队,联系人:张建党,联系电话(传真):87023616。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杭州市农业局畜牧处,联系人:严冰,电话:87082875,传真:87082154。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杭州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俞起,联系电话(传真):86781392。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杭州市农业局畜牧处,联系人:严冰,电话: 87082875、传真:87082154。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杭州市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联系人:张建党,联系电话(传真):87023616。六、初级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杭州市农业局渔业处,联系人:胡涵奎,联系电话:87064914。)

各个专项活动相关单位及联系人员同时要加强与上级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沟通、联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把整治工作与宣传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各种途径将本地整治工作成效和做法予以报导,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

2010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现将富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一、富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章永乐

副组长:潘朝宏、陆小东、夏定和、徐宁

  员:张勤锋、蒋晓宏、金明升、俞晓华

二、富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潘朝宏

成 员:张勤锋、张鸿翔、杨卓伟、钟华山、俞木青、柴祥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具体负责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附件2

整治活动信息编制提纲

 

一、工作进展概要 

二、舆论宣传情况 

三、检查及查处情况

四、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 

五、印发简报情况 

六、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

 


附件3

12010全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企业

(个)

检查经营单位

(个)

印发宣传资料

(万份)

检测农药样品

(个/次)

检出假劣农药产品

(个/次)

立案查处

(起)

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

(吨)

涉案金额

(万元)

 

 

 

 

 

 

 

 

 

 

22010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项目

查获

数量

(公斤)

货值

金额

(万元)

查处起数(起)

检查企业(个/次)

整顿市场(个/次)

受理举报 案件(起)

捣毁制假窝点(个)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印发

资料

(万份)

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价值

(万元)

 

 

 

 

 

 

 

 

 

 

 

 

 

 

 

 

 

 

 

 

32010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

案件

名称

案件来源

涉及农药品种

涉案商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

涉案

人数(人)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

(人)

判刑人数(人)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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