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农业标准规范—双低油菜—油菜籽产品质量标准

2010-06-28   查看次数:1597

   

为了提高双低油菜产品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DB330421/T017-2010《双低油菜》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DB330421/T017.1-2010  双低油菜第1部分:直播高产技术操作规程

——DB330421/T017.2-2010  双低油菜第2部分:油菜籽产品质量标准

本部分由嘉善县农业经济局提出。

本部分代替:DB330421/T017.2-2002

本部分起草单位:嘉善县农业经济局推广土肥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锡虎、金炳华、吴小华。

本部分代替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DB330421/T017.2-2002


双低油菜
2部分:油菜籽产品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部分制定了双低油菜籽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贮藏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嘉善县内生产的双低油菜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0421/T01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5512           粮油检验 粮食中粗脂肪含量测定

LS/T3801           粮食包装  麻袋

NY/T91             油菜籽中油的芥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ISOO9167-1:1992    油菜籽中硫代葡萄苷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 质量要求

3.1 油菜籽按含油量分等,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3.2 霉变粒限度为2%

3.3 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等级

含油量(以标准水、杂计,%

杂质不高于(%

水分不高于(%

色泽气味

芥酸不高于(%

硫苷不高于(umol/g,饼)

最低指标

1

40

 

 

 

3

35

2

39

 

 

 

 

 

3

38

3.0

8.0

正常

5

45

4

37

5

36

6

35

7

34

8

33

3.4 植物检疫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样品的扦样、分样

GB5491执行。

4.2 含油量

GB/T5512执行。

4.3 杂质

GB/T5494执行。

4.4 水分

GB/T5497执行。

4.5 色泽气味

GB/T5492执行。

4.6 芥酸

NY/T91执行。

4.7 硫苷

ISO9167-1:1992执行。

5 判别规则

只有且必须同一受检的油菜籽样品同时符合DB330421/T017.2-20103.13.2条规定的定义内容,才能对该样品冠以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籽,并按本部分3.1条划分等级。

6 包装、运输和储存

6.1 油菜籽的包装使用麻袋时应符合LS/T3801要求。

6.2 油菜籽的运输、储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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