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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出台《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标准
2006-02-08   查看次数:2510

  为全面贯彻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推动鞍山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规范和升级,由鞍山宁远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果品批发市场制定的《蔬菜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企业标准、《果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企业标准顺利通过国家级专家审定,标准水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在全市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是提高农产品流通质量和效率、增强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和保证消费安全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目前,鞍山市较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7个,农业部定点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三个。宁远农产品批发市场以蔬菜为主、鞍山市果品批发市场主要以水果为主,这两个市场的蔬菜和水果批发量在鞍山市场占70%,具有绝对优势。这两个市场标准化基础较好,管理比较规范,市场布局合理,《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企业标准审定实施后,能对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并力争在五年之内进入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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