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吉白茶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安吉白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2003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2002 茶 取样
GB/T 8304-2002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2002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2002 茶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2002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4-2002 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测定
GB/T 8321.1~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规则
NY/T 787-2004 茶叶感官评审通用方法
SB/T 10035-1992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DB33/T 479-2004 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
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位于北纬30°23’~30°52’,东经119°14’~119°53’,即浙江省安吉县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
安吉白茶
产自本标准第3章范围内,采自“白叶一号 ”茶树鲜叶,经加工而成并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茶叶。
4.2
白叶一号
灌木型,中叶类,主干明显,叶长椭圆型,叶尖渐突斜上,叶身稍内折,叶面微内凹,叶齿浅,叶缘平,中芽种,春季新芽玉白,叶质薄,叶脉浅绿色,气温>23℃叶渐转花白至绿。
4.3
精品
条直显芽,芽壮实匀整,嫩绿,鲜活泛金边,汤色嫩绿明亮,香气鲜嫩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白脉翠,一芽一叶初展,芽长于叶。
4.4
凤形安吉白茶
按条型茶加工工艺制作成的安吉白茶。
4.5
龙形安吉白茶
按扁型茶加工工艺制作成的安吉白茶。
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天目山北麓,地势由西南崛起向东北倾斜,中部低缓,构成三面环山,东北开口的箕状盆地。气候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常年平均气温15.5℃,平均无霜期226d;最冷一月份平均气温-1℃~3℃;年降雨量约1510mm,相对湿度80%左右;年日照时数2000h。区域内山地资源丰富,植被覆盖率达73%,森林覆盖率达69%;多为山地丘陵红黄壤,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土壤pH值4.5~6.5。
5.2 品种
无性系茶树良种白叶一号。
5.3 苗木
苗木插穗应来自于白叶一号母本园,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苗木质量要求
级别 |
苗高 cm |
茎粗 mm |
根长 cm |
着叶数 片 |
一级分枝数目 |
苗木纯度 |
|
Ⅰ |
>30 |
>3.0 |
>12 |
>8 |
1~2 |
100% |
不得检出 |
Ⅱ |
30~20 |
3.0~1.8 |
12~4 |
8~6 |
1~0 |
100% |
不得检出 |
Ⅲ |
<20 |
<1.8 |
<4 |
<6 |
0 |
99% |
不得检出 |
5.4 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参见附录B。
5.5 茶叶采摘
5.5.1 采摘标准
采摘标准为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三叶。
5.5.2 采摘要求
按标准适时采摘 ,不采病虫叶,不采冻伤叶。
5.6 茶叶加工
5.6.1 加工环境与设备
加工环境与设备应符合DB33/T 479—2004 的规定。
5.6.2 加工工艺
5.6.2.1 凤形安吉白茶
加工工艺为摊青→杀青→理条→搓条初烘→摊凉→焙干→整理。
5.6.2.2 龙形安吉白茶
加工工艺为摊青→青锅→摊凉回潮→辉锅。
5.7 技术指标
5.7.1 产品分类
产品分为龙形安吉白茶、凤形安吉白茶两类。
5.7.2 产品分级
产品分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共四个质量等级。
5.7.3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感官品质
级 别 |
外 形 |
汤 色 |
香 气 |
滋 味 |
叶 底 |
龙 形 |
凤 形 |
|
扁平,光滑,挺直,尖削,嫩绿显玉色,匀整,无梗、朴、黄片 |
条直显芽,芽壮实匀整,嫩绿,鲜活泛金边,无梗、朴、黄片 |
嫩绿明亮 |
嫩香持久 |
鲜醇甘爽 |
叶白脉翠,一芽一叶初展,芽长于叶 |
特级 |
扁平,光滑,挺直,嫩绿带玉色,匀整,无梗、朴、黄片 |
条直有芽,匀整,色嫩绿泛玉色,无梗、朴、黄片 |
嫩黄明亮 |
嫩香持久 |
鲜醇 |
叶白脉翠,一芽一叶 |
一级 |
扁平,尚光滑,尚挺直,嫩绿油润,尚匀整,略有梗、朴、黄片 |
条直有芽,较匀整,色嫩绿润,略有梗、朴、片 |
尚嫩绿明亮 |
清 香 |
尚醇厚 |
叶白脉绿,一芽二叶 |
二级 |
尚扁平,尚光滑,嫩绿尚油润,尚匀,略有梗、朴、黄片 |
条直尚匀整,色绿润,略有梗、朴、片 |
绿明亮 |
尚清香 |
醇 厚 |
叶尚白脉翠,一芽二、三叶 |
5.7.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水分(Moisture). %≤ |
6.5 |
碎末和碎茶(dust And broken tea). %≤ |
1.2 |
总灰分(Total). %≤ |
6.5 |
粗纤维(thick fiber) %≤ |
10.5 |
水浸出物(Water extract). %≥ |
32 |
游离氨基酸总量(free amino acids)(以谷氨酸计). %≥ |
5.0 |
5.7.5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卫生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铅(以pb计),(mg/kg) ≤ |
5.0 |
氯氰菊酯,(mg/kg) ≤ |
20 |
溴氰菊酯,(mg/kg) ≤ |
10 |
顺式氰戊菊酯,(mg/kg) ≤ |
2 |
氟氰戊菊酯,(mg/kg) ≤ |
20 |
杀螟硫磷,(mg/kg) ≤ |
0.5 |
氯菊酯,(mg/kg) ≤ |
20 |
乙酰甲胺磷,(mg/kg) ≤ |
0.1 |
每100g大肠菌群,(coliform bacteria).个 ≤ |
300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
2.检验项目可以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抽检工作需要调整。 |
5.7.6 净含量允差
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2002审评规定执行。
6.2 感观品质评审
按 NY/T 787-2004 茶叶感官评审通用方法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GB/T 8304-2002规定执行。
6.3.2 灰分
按GB/T 8306-2002规定执行。
6.3.3 粗纤维
按GB/T 8310-2002规定执行。
6.3.4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2002规定执行。
6.3.5 碎末和碎茶
按GB/T 8311规定执行。
6.3.6 游离氨基酸总量
按GB/T 8314-2002规定执行。
6.4 卫生指标
6.4.1 铅
按GB/T 5009.12-2003规定执行。
6.4.2 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
按GB/T 5009.146-2002规定执行。
6.4.3 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喹硫鳞
按GB/T 5009.20-2003规定执行。
6.4.4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 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7.1.2 交收(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和标识。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
7.2 组批
产地抽样以同期加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茶叶为一个检验批次。市场抽样以同一产区、同一规格、同一厂家、同一销售单位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7.3 抽样方法
按GB/T 8302-2002规定执行。
7.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7.4.2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3 除卫生指标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规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取 样复验,复验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符合明示质量等级,但符合次一级要求的,判定该等级合格;按次一级仍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4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8.1.2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8.2 标签
安吉白茶销售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3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SB/T 10035-1992的规定。
8.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5 贮存
产品应贮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或冷藏,库房温度以5℃至8℃为宜,仓库周围应无异气味污染。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栽培技术
B.1定植
B.1.1 时间
a)春季定植:2月中旬~3月上旬。
b)秋季定植:10月下旬~11月下旬。
B.1.2 密度
a)单条播:行距130cm,株距30cm,每穴茶苗2株~3株,每公顷苗数4.5-5万株。
b)双条播:大行距150cm,小行距40cm,株距30cm,每穴茶苗2株,每公顷基本苗数6~7.5万株。
B.1.3 底肥
按茶行开种植沟,深50cm,宽60cm,种植沟内施底肥,每公顷施栏肥或青草等有机肥30t~50t,加饼肥1.5t~2.0t,施后覆土,间隔半月后种植。
B.1.4 栽种
根据种植规格,按规定的行株距开好移植沟或定植穴,现开现栽。栽植时覆土至根颈处,压紧,随即浇足“定根水”。
B.2 树冠管理
B.2.1 定型修剪
定型修剪一般分三次完成,修剪时间:第一次在茶苗移栽定植时进行,剪口离地15cm~20cm;第二次在定植后一年进行,在第一次剪口上提高10cm~15cm;第三次在春茶后进行,在前次剪口基础上提高10cm~15cm。
B.2.2 深修剪
深修剪每年进行1次,时间宜在春茶后(4月底-5月上旬)进行。离地40-55㎝修剪。
B.2.3 重修剪、台刈
对衰老茶园采用重修剪或台刈,时间应在春茶后及时进行。
B.3 肥培管理
B.3.1 耕作
a) 深耕:每年或隔年的9月-11月对茶园行间土壤进行深耕一次,深度20cm~30cm。
b) 中耕:每年进行两次中耕,深度10cm~15cm。
B.3.2 除草
结合中耕进行除草,此外夏初至秋末在茶行间铺草,减少杂草生长,每公顷铺草15t~20t。
B.3.3 施肥
B.3.3.1 时间
追肥时间分别是2月中下旬(幼龄茶园),5月上旬,6月上旬~8月上旬,基肥时间为9月下旬~10月中下旬。
B.3.3.2 施肥量
a) 幼龄茶园施肥以氮为主,促进树冠面的形成,用量见表B.1。
b) 生产茶园
施肥情况视土壤肥力和产量而定,干茶产量<400kg/km2时,氮、磷、钾三要素的用量:氮为100kg,磷为30kg,钾为20kg。
表B.1 幼龄茶园氮、磷、钾三要素用量 kg/km2
树龄 |
氮 |
磷 |
钾 |
1~2 |
20~45 |
15~25 |
7~15 |
3~4 |
45~90 |
25~45 |
4~10 |
B.3.3.3 茶树是忌氯作物,严禁使用含氯混(复)合肥。
B.4 主要病虫害防治
B.4.1 安吉白茶主要病虫害有茶尺蠖、茶蚜、黑刺粉虱、茶叶螨类、茶赤叶斑病、茶芽枯病等,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见表B.2.
表B.2 茶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
病虫害名称 |
防治指标 |
防治适期 |
推荐使用药剂 |
茶尺蠖 |
成龄投产茶园,幼虫量每平方米7头以上 |
喷施茶尺蠖病毒剂应掌握在1龄~2龄幼虫期,气温<23℃,喷施化学农药或植物农药掌握在3龄前幼虫期 |
茶尺蠖病毒制剂、鱼藤酮、苦参碱、联苯菊酯、氯氰菊酯、除虫脲。 |
茶黑毒蛾 |
第一代幼虫量4头/m2以上;第二代幼虫是7头/m2以上。 |
3龄前幼虫期 |
Bt制剂、苦参碱、敌敌畏、联苯菊脂、除虫脲。 |
假眼小绿叶蝉 |
第一峰百叶虫量超过6头或每平方米虫量超过15头;第二峰百叶虫量超过12头或每平方米虫量超过27头 |
施药适期掌握在入峰后(高峰前期),且若虫占总量的80%以上 |
白僵菌制剂、鱼藤酮、吡虫啉、杀螟丹、联苯菊酯、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 |
茶橙瘿螨 |
每平方厘米叶面积有虫3头~4头,或指数值6~8 |
发生高峰期以前,一般为5月中旬至6月上旬,8月下旬至9月上旬 |
克螨特、四螨嗪、灭螨灵 |
茶丽纹象甲 |
成龄投产茶园每平方米虫量在15头以上 |
成虫出土盛末期 |
白僵菌、杀螟丹、联苯菊酯 |
茶毛虫 |
百丛卵块5个以上 |
3龄前幼虫期 |
杀毛虫病毒制剂、Bt制剂、氯氰菊酯、敌敌畏、除虫脲 |
黑刺粉虱 |
小叶种2头/叶~3头/叶,大叶种4头/叶~7头/叶 |
卵孵化盛末期 |
辛硫磷、吡虫啉、粉虱真菌 |
茶蚜 |
有蚜芽梢率4%~5%,芽下二叶有蚜叶上平均虫口20头 |
发生高峰期,一般为5月上中旬和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
吡虫啉、辛硫磷 |
茶小卷叶蛾 |
1、2代,采摘前,每米茶丛幼虫数8头以上;3代、4代每平方米幼虫量15头以上 |
1、2龄幼虫期 |
敌敌畏、Bt制剂 |
茶细蛾 |
百芽梢有虫7头以上 |
潜叶、卷边期(1龄~3龄幼虫期) |
苦参碱、敌敌畏 |
茶刺蛾 |
每平方米幼虫数幼龄茶园10头、成龄茶园15头 |
2、3龄幼虫期 |
参照茶尺蠖 |
茶芽枯病 |
叶罹病率4%~6% |
春茶初期,老叶发病率4%-6%时 |
石灰半量式波尔多液、苯菌灵、甲基托布津 |
表B.2(续) 茶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
病虫害名称 |
防治指标 |
防治适期 |
推荐使用药剂 |
茶褐色叶斑病 |
低温高湿性病害,叶罹病率6% |
气温在15℃以下,相对湿度>80%以上,叶发病率>6%,11月至翌年3月 |
石灰半量式波尔多液、甲基托布津 |
茶赤叶斑病 |
高温干旱性病害,叶罹病率6% |
5-6月开始发生,7-9月最盛,叶罹病率6% |
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甲基托布津 |
茶炭疽病 |
叶罹病率6% |
梅雨季节和秋雨期发病较重,适宜温度20-30℃,相对湿度>80%,叶发病率>6% |
甲基托布津、百菌清、石灰半量式波尔多液 |
B.4.2 有限制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禁止使用滴滴涕、六六六、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乙酰甲胺磷、氧化乐果、五氯酚钠、杀虫脒、克百威、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氰戊菊酯、来福灵及其混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见表B.3。
表B.3 无公害茶园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
农药品种 |
使用剂量 g(ml)/667m2 |
稀释倍数 |
安全间隔期 (天) |
施药方法、每季最多使用次数 |
80%敌敌畏乳油 |
75~100 |
800~1000 |
6 |
喷雾1次 |
40%乐果乳油 |
50~75 |
1000~1500 |
10 |
喷雾1次 |
50%辛硫磷乳油 |
50~75 |
1000~1500 |
3~5 |
喷雾1次 |
2.5%三氟氯氰菊酯乳油 |
12.5~20 |
4000~6000 |
5 |
喷雾1次 |
2.5%联苯菊酯乳油 |
12.5~25 |
3000~6000 |
6 |
喷雾1次 |
10%氯氰菊酯乳油 |
12.5~20 |
4000~6000 |
7 |
喷雾1次 |
2.5%溴氰菊酯乳油 |
12.5~20 |
4000~6000 |
5 |
喷雾1次 |
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 |
20~30 |
3000~4000 |
7~10 |
喷雾1次 |
90%巴丹可溶性粉剂 |
50~75 |
1000~2000 |
7 |
喷雾1次 |
15%速螨酮乳油 |
20~25 |
3000~4000 |
7 |
喷雾1次 |
20%四螨嗪悬浮剂 |
50~75 |
1000 |
10a |
喷雾1次 |
0.36%苦参碱乳油 |
75 |
1000 |
7a |
喷雾 |
2.5%鱼藤酮乳油 |
150~250 |
300~500 |
7 |
喷雾 |
20%除虫脲悬浮剂 |
20 |
2000 |
7~10 |
喷雾1次 |
99.1%敌死虫 |
200 |
200 |
7a |
喷雾1次 |
Bt制剂(1600国际单位) |
75 |
1000 |
3a |
喷雾1次 |
茶尺蠖病毒制剂 (0.2亿PIB/MI) |
50 |
1000 |
3a |
喷雾1次 |
茶毛虫病毒制剂 (0.2亿PIB/MI) |
50 |
1000 |
3a |
喷雾1次 |
白僵菌制剂(100亿孢子/g) |
100 |
|
3a |
喷雾1次 |
粉虱真菌制剂(10亿孢子/g) |
100 |
200 |
10a |
定向喷雾 |
20%克芜踪水剂 |
200 |
150 |
15a |
定向喷雾 |
41%草甘磷水剂 |
150~200 |
150~200 |
采摘时不宜使用 |
喷雾 |
45%晶体石硫合剂 |
300~500 |
-- |
采摘时不宜使用 |
喷雾 |
石灰半量式波尔多液(0.6%) |
75000 |
800~1000 |
10 |
喷雾 |
表B.3(续) 无公害茶园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
农药品种 |
使用剂量 g(ml)/667m2 |
稀释倍数 |
安全间隔期 (天) |
施药方法、每季最多使用次数 |
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
75~100 |
1000~1500 |
10 |
喷雾 |
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 |
50~75 |
|
|
喷雾 |
a 表示暂行执行的标准。 |
B.4.3 严格按照GB 4285-1989、GB/T 8321.1-7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B.4.4 非生产季节宜选用矿物源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