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  
云和香菇地方标准(一)
2012-03-02  1896
     云和县香菇生产的历史渊源流长。早在八百余年前,云和菇民以原始的“砍花”法开创了人工栽培香菇的历史。随着“段木纯菌种栽培技术”的问世,“云和香菇”以其独特的优势占据了国内外市场。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云和菇民在全面维护“云和香菇”传统属性的基础上,应用“培养料栽培香菇技术”,以云和特有的自然条件,把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采用规范的菌种和配料,创造了被全国食用菌学会认定的全国五大先进栽培法之一的“无棚架半地下式栽培法”。以这种云和特有的管理方便、省工省本的技术生产的香菇优质高产高效,使香菇发展成为云和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
    为了保护“云和香菇”的优质、无公害和传统风味,规范其生产、管理和产品加工等标准,推动“云和香菇”进一步向产业化发展,特制定《云和香菇》系列标准。本标准在生产“云和香菇”地域范围内实施,由生产“云和香菇”的企业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本标准由云和县农业局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菌种质量》
    第二部分《菌种制作技术规程》
    第三部分《香菇生产工艺规程》
    第四部分《保鲜、烘烤加工技术规程》
    第五部分《质量等级划分》

                                        二○○二年六月


前言

    本标准是《云和香菇》系列标准中的第1部分,对“云和香菇”一级、二级、三级菌种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保藏、运输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
    《云和香菇》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为:
    DtB31125/T04.2—2002  《云和香菇》第2部分  菌种制作技术规程
    DB331125/T04.3—2002  《云和香菇》第3部分  香菇生产工艺规程
    DB331125/T04.4—2002  《云和香菇》第4部分  保鲜、烘烤加工技术规程
    DB331125/T04.5—2002  《云和香菇》第5部分  质量等级划分
    本标准由云和县农业局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平  江德由  景  铸

                                        二○○二年六月

 

云和香菇  第一部分  菌种质量


DB331125/T04.1-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和香菇”首发菌株性研制标准和各级菌种的繁殖培养、生产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保藏、运输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研制、生产、经销、使用“云和香菇”菌种的单位和个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728-91   食用菌术语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香菇菌种
  专指分类学名为Lentinula edodes (Berk) Pegler,在生产性栽培中可长出符合市场需求、有经济效益子实体的香菇纯培养菌丝体。本规定中的香菇菌种均指双核菌丝体。
  3.2 生产首发菌株
  它是生产香菇各级菌种的原始出发菌株。菌株是引进的,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并登记确认;菌株是选育的,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并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登记确认。常以玻璃试管为容量进行培养和销售。
  3.3 一级种
  以首发菌株的菌丝体限额繁殖的菌种。以玻璃试管为容量进行培养和销售,由省主管部门审批的单位限额供种。
  3.4 二级种
  以一级种菌丝体繁殖的菌。,常以750ml的玻璃瓶或以13-15cm×29cm的塑料袋为容器进行培养和销售,由具有二级种生产销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
  3.5 三级种
  以二级种的菌丝体繁殖的菌种。常以透明的玻璃瓶或以13-15cm×29cm的塑料薄膜为容器进行培养和销售。由具有三级种生产销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
  3.6 双核菌丝
  称异核体菌丝,指每个香菇菌丝细胞内具有2个不同交配型的细胞核,它是可生长子实体的结实性菌丝。
  3.7 锁状联合
  香菇双核菌丝在细胞分裂中出现的一种特殊形态。在显微观察时形状恰似一把锁,它是香菇菌种具有出菇能力的形态指标之一。
  3.8 菌丝生长速度
  指香菇双核菌丝在23℃-25℃条件下的PDA培养基上每24h菌落直径延伸的速度以cm/d表示。它是香菇菌种活力的检测指标之一。
  3.9 基内菌丝
  伸入于培养基内的菌丝。
  3.10 气生菌丝
  在培养基表面,并向空间生长的菌丝。
  3.11 形态指标
  指香菇菌丝的外观形态和色泽等指标。
  3.12 生理生化指标
  指香菇菌丝体和子实体生长发育时新陈代谢的各种生理生化的检测指标。如营养、呼吸量、酶的含量与变化等。
  3.13 栽培检验
  指引进或选育的香菇菌种通过实际栽培而产生的效果检验。这是首发菌株供种前必定要检验的步骤。
  3.14 温型
  以香菇菌种出菇温度范围为指标划分的菌种类型。分为高温型(15℃-25℃),中温型(10℃-20℃),低温型(5℃-15℃)和介于它们之间的若干类型。
  3.15 PDA培养基
  指用于首发菌株和一级种菌丝培养的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3.16 对峙反应
  遗传性状不同的菌丝生长相遇时的拮抗现象。
  3.17 原基
  指菌丝生理成熟的一种自然现象。由菌丝体分化子实体过程中初始瘤状体。
  3.18 L是香菇学名Lentinula的缩写。
  3.19 S是“孢子”英文名称Spore的缩写。
  3.21 T是“组织”英文名称Tissue的缩写。
  3.21 Cr是“杂交”英文名称Cross的缩写。
  3.22 F是“子代”英文名称Filius的缩写。
  3.23 种性
  种性是由品种的遗传基因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香菇各级菌种的种性是由首发菌株的种性和环境条件决定的。必须使用种性清楚、性状稳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和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或已登记备案的品种。
  3.24 首发菌株的种性
  指作为生产性栽培用种的始发菌种的种性。主要的种性质量标准有形态区别指标(如朵形大小、菌盖厚薄、色泽深浅、菌柄的粗细长短等)。栽培区别指标(如产量、稳定性、抗逆性等)、生理生化区别指标(如温型、适应性、生化指标等)。不论是引进还是自选的首发菌株,供种前必须清楚该菌株的种性,并进行三组重复、每组300段以上栽培试验,并取得稳定的效果。一级种由经省审批、具备一级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繁殖,限量供应。
  3.25 活力
  指菌丝长势即菌丝恢复定植生长的能力。优质菌种其菌丝强。
  3.26 菌丝状态
  指菌丝生长的长势、形态。一级种菌丝洁白、粗壮、呈绒毛状、平茯生长。满管后略有爬壁现象,边缘呈不规则弯曲。二、三级种菌丝洁白、密集、尖端整齐、有或无气生菌丝,有的在木屑培养基面上分泌酱油色的液体,是生长旺盛的标志。
  3.27 害虫
    指危害菌丝体正常生长的虫类。
  3.28 积水
    因培养料含水量过高而导致的水分沉积现象。
  3.29 菌皮
  菌丝徒长在基质表面形成的菌膜。
  3.30 脱壁
  培养基收缩与培养容器壁相脱离现象。
  3.31 高温圈
  由异常高温导致菌丝生长不良形成的圈状发黄或发暗现象。
  3.32 发菌程度
  菌丝伸入容器内培养基的部位。
  3.33 菌丝自溶
  菌丝体生理老化解体而产生的培养基质软化现象。
  4 菌种质量要求
    菌种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5  菌种质量检验方法
  5.1 种性
  5.1.1 出菇鉴定
  5.1.2 标签检验
  校对菌种名称、菌种编号、菌种来源,确定是否是已审的香菇菌种。
  5.1.3 把不同来源的香菇菌丝接种在同一培养基上,有对峙反应的菌种是具有不同遗传基因的菌种,没有对峙反应的是具有相同基因菌种。
  5.1.4 同功酶的测定
  通过菌丝蛋白粹取后对蛋白质中电泳层析酶谱的显色,测出谱带相似程度,以此检验菌种间的异同和遗传特性的相似程度。
  5.2 菌丝状态
  按标准3.5目测
  5.3 菌丝体活力检验
  5.3.1 取种于23℃-25℃条件下培养,48h内恢复菌丝生长,在PDA培养基上置于23℃-25℃条件下培养,菌落直径24h伸长0.5cm以上。
  5.3.2 镜检
  在显微镜下观察,锁状联合频率高。
  5.3.3 呼吸量检测
  用华勃氏呼吸仪或氧电极测试法,测定一定容量单位重量菌丝在生长空间氧分质降低程度和CO2的排出量。耗氧量大、排出CO2多的菌种活力强,相反活力弱。
  5.3.4 酶活性检验法
  酯质同功酶、多酚氧化酶、纤维素酶、虫漆酶等可作为检验菌种活力强弱的指标之一。多酚氧化酶含量高的菌种是菌丝菌龄短、活力强的菌种;纤维素酶、虫漆酶含量高的菌种是活力强、生物转化率高的丰产菌种。
  6 检验规则
  6.1 级批和抽样
  6.1.1 一级种按品种、分离时间、分离方法和培养条件等分批。原种、栽培种按种源、品种、制种方法和培养条件等进行分批。
  6.1.2 各种菌种的检验样品按批随机抽样。抽样数分别为该批菌种量的一级种10%,二级种5%,三级种1%。但是每批机样数量最少不得小于10支、瓶(袋);超过100支、瓶、(袋)的可进行两级抽样。
  6.2 检验结果判定按有关质量标准
  6.2.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为合格品。
  6.2.2 种性、菌丝状态、活力、害虫、杂菌、积水、菌丝自溶、发菌程度(出售时)八项检验项目符合质量标准,而原基菌皮、脱壁、高温圈、有一项不符合标准为等外品。
  6.2.3 种性、菌丝状态、活力、害虫、杂菌、积水、菌丝自溶、发菌程度(出售时)八项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标准或原基、菌皮、脱壁、高温圈四项检验项目中有一项超过质量标准较大的为不合格种。
    6.2.4  对菌种包装、标志、标签等不合格的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重新复检。
    7  标志、标签
    出售菌种必须贴有菌种质量合格标签。注明品种、名称、菌种级别、接种日期、许可证号、执行质量标准号、生产单位。
    8  保藏、包装、运输
    8.1  保藏
    一级种在4℃的固体培养基上保藏期为3-4个月,菌丝在隔氧的条件下(如液体石腊隔氧保藏),在-196℃的液氮中保藏期3-5年或更长。在4℃条件下,二、三级菌种的保藏期为6-8个月。
    8.2 包装
  一、二级种出售时棉塞应有灭菌过的牛皮纸包裹,菌袋间应通气,有适当的间隔,每支、瓶、袋菌种均有品种标签,每件包装附有种性说明书。外包装有防雨、防潮、防高温、防磨擦、防重压和易碎品的标记。
    8.3 运输
  各级菌种不得在气温30℃以上运输。在运输中需有防震、防潮、防晒、防污染措施。



 
     
( 文章来源:云和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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