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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紧目标,强化举措,攻坚克难云和县全力推进散养生猪整治工作
2017-07-14  717
作者:兰燕方、潘莹莹  来源:云和县农业局  责任编辑:云和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05-16

 

     为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散养生猪污染治理,结合云和县全境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云和县采取“关停退养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移栏出村一批、入股代养一批”的模式,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全面启动了深化散养生猪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我县生猪散养涉及10个乡镇(街道)、133个行政村、637户、3031头。截至目前,云和完成散户整治数637户,其中整治提升354户,移栏出村24户,关停退养259户,共减少生猪存栏965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完善机构。成立并调整云和县散养生猪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协调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担任,畜牧局长担任副主任,形成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制度。制定出台《云和县深化散养生猪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整治模式,科学推进整治工作。确定整治时间,分为宣传行动、调查核实、全面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农业、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加强资金、政策、技术、执法保障,各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畜牧局建立“一人一乡镇”制度,将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实行散养生猪污染整治工作分乡镇联系,对散养生猪治理工作全面联系,全程指导。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深化散养生猪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五水共治”督查的项目,建立通报、约谈制度。

二、分组调查,有序治理。一是强化排摸。重点对城乡集镇、中心村、美丽乡村、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六三三”要求的主要区域的散养户情况逐一调查排摸。强化宣传,引导养殖户配合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猪”。调动村级组织参与,引导和鼓励村两委牵头散养生猪污染治理,对村内特别是“沿河”区域等重点可视范围的散养猪棚进行集中整治和改造,确保应拆尽拆、应整尽整。经调查,全县生猪散养涉及10个乡镇(街道),共计133个行政村、637户、3031头。二是分类治理。20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实行“一户一策”治理。着重对各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染情况、处理办法进行统计汇总,逐场逐户造册,并依据汇总情况研究制定分类治理措施。重点区域存栏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户原则上予以关停退养;对于有养殖意愿的养殖户,根据自身发展空间、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分别纳入“提升改造一批”、“ 移栏出村一批”、“ 入股代养一批”整治计划,为生猪散养户制定“个性化整治方案”。三是开展整治回头看。对之前已进行过整治的存栏50200头养殖场再次进行排摸、检查、整治,严格禁限养区制度。全县共关停“低、小、散、乱”养殖场户253家,保留下来的2150200头规模养殖场,根据实际情况查缺补漏,落实 “一场一策”治理措施,全部通过了农业和环保部门的联合验收。

三、美丽转型、长效防控。一是推进美丽牧场建设。通过生猪养殖场基础设施提升、配套设施改进、场区绿化、美化建设等措施,积极推进生猪养殖户美丽牧场创建工作,持续巩固养殖污染治理成效,加快建设美丽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目前全县已建成3家省级美丽牧场,全县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猪场实现县级美丽牧场全覆盖。二是推进农牧结合工作。农业局派出农技专家引导生猪养殖户在有条件养殖场区周边进行果树、茶叶等经济作物种植,净化养殖场周边空气,美化养殖场环境,增加农业收益,实现农牧对接、生态循环。三是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在生猪养殖场内安装监控平台,相关信号接入畜牧局、环保局,对养殖场管污水处理、猪食喂养等情况实行动态监控,确保长效防控。目前已完成3家生猪养殖场监控安装,剩余生猪养殖场将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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