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卫生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卫生局
永春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芦柑、茶叶生产基地县认证
2008-02-26   查看次数:15877

  经福建省农业厅审核,永春县辖区内的湖洋、桃城、玉斗、坑仔口等二十二个乡(镇)的芦柑和茶叶产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芦柑产地面积为15万亩,茶叶产地面积为11万亩,永春县被认定为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芦柑及茶叶生产基地县。

首页 | 食品安全监控 | 检测计划上报 | 各地安全动态 | 领导小组 | 质量公告 | 政策法规 | 专家视点 | 投诉与建议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6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上海博纳新技术研究所、上海复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