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卫生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卫生局
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管理职能
    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隶属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根据浙工商基〔2001〕109号文件规定,丽水市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6、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

    7、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8、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9、承办浙江省工商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能,丽水市工商局下辖龙泉、缙云、青田、松阳、遂昌、庆元、云和、景宁8个县(市)工商局,直接管理莲都分局,领导和管理9个县(市)局、分局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并可根据职权授权莲都分局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丽水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丽水市私营企业协会、丽水市消费者协会、丽水市广告协会、丽水市市场协会、丽水市工商干校等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

机构设置
    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教、监察、法规、市场合同监督管理、企业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检查队等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调研和文秘、档案、财务、信访、机要、保卫、保密、房产、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统计、催办查办、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人:郭书彦 联系电话:2151096

人教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工商系统内的干部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协助局党组会同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工商局正副局长行使双重管理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协调全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负责人:胡静华 联系电话:2158232

法规处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工作;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工商案件复议应诉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商系统的应诉工作;负责工商科研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人:任根龙  联系电话:2350150

市场合同处
    研究制订有关我市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各类市场发展与管理情况,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制订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文化、期货等市场;监督管理各类经纪人、交易员的经营活动,并负责其资格认定;参与起草有关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论证规划全市市场布局;组织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负责冠市名各类市场的登记和全国性跨省区商品交易的登记工作;负责汽车经营单位资格 的初审和对市属企业的经营汽车的验证管理;参与各类市场的培育建设,指导市场发展服务机构的工作。

    负责人:王九如  联系电话:2135654

商标广告管理处
    负责全市商标注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参与起草有关商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会同有关处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负责认定著名商标、推举驰名商标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商标工作和商标代理工作,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广告监督管理处 研究制订全市广告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广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负责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登记、注册,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及各类违法广告;指导本系统广告 管理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黄永平  联系电话:2112466

企业监督管理处
    管理全市工商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及到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的核转工作;依法核发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市冠市名的企业进行名称登记注册;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档案资料;参与起草企业登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全市的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佐迁  联系电话:2131597

注册分局
    负责对全市的外资企业、市本级及莲都区的企业、莲都区的个体企业的成立、变更、注销进行登记。

    部门负责人:刘国义  联系电话:2351631

经济检查队
    经济检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与经济检查支队、丽水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取缔无照经营;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流通领域中的假冒商品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规范全市“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工作,受理和处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

    部门负责人 :陈文龙  联系电话:2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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